【串謀欺詐】詹培忠父子涉串謀欺詐開審 控方指被告隱瞞「買殼」協議
撰文: 陳曉欣
發布時間: 2024/05/07 18:47
最後更新: 2024/05/07 19:07
前立法會議員、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時任大股東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,涉於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暪秘密「買殼」協議,串謀詐騙聯交所等,另1名六旬婦涉協助洗黑錢約4,200萬元,3人被控串謀欺詐等3罪,案件今(7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男商人與詹氏父子協議以逾2億購入亞洲資源7成股份,詹劍崙在董事會動議新股配售及發行可換股票據獲通過,涉隱瞞與商人的協議。
3名被告為詹培忠(77歲,董事)、詹劍崙(54歲,商人)及王蓓麗(67歲,無業)。詹氏父子被控2項串謀欺詐罪,王則被控1項洗黑錢罪。原為被告的馬鐘鴻早前缺席聆訊,法庭已發出拘捕令。
控方開案詞指,商人馬鐘鴻曾向親信披露有意買入香港的空殼上市公司,藉收購自己的內地投資項目以套現資金。2013年7月,詹培忠與馬在港見面,詹向馬透露可以出售亞洲資源有限公司的控制權,並開出「殼價」3.2億。當時詹培忠透過名下公司持有亞洲資源約20%股份,其子詹劍崙則擔任亞洲資源執行董事。同年7月,詹劍崙在深圳與馬見面,雙方達成協議,馬向詹培忠支付2.1億元買得亞洲資源控制權,佔亞洲資源全部股本的70%。
控方指,當時詹培忠及股東吳良好分別持有20%及18%股份,即使全數賣給馬鐘鴻亦不足以達到協議的70%。詹劍崙同月在董事會提出新股配售,詹劍崙表示已作出一切查詢,相信沒有事情須向聯交所披露,最終決議獲通過。控方指,詹培忠和吳的股份合計逾30%,馬理應提出全面收購。
控方指,亞洲資源在2013年虧蝕約1億元,過去數年亦有虧蝕,案發時的股票交易量不尋常。
控方續指,馬一方在新股配售後安排人購入新股,於8月全數沽出約1.1億股,相當於詹培忠、吳良好及7名承配人所賣股份的97%,吳其後將售股得益轉賬予詹培忠。
同年8月,詹劍崙在董事會上首次報稱獲內地獨立第三方人士介紹「廣州增城項目」,並建議發行可換股票據,惟詹劍崙沒有披露與馬的協議,董事會最終通過發行共15.3億可換股票據。
至於王蓓麗,控方指她協助馬鐘鴻洗黑錢,其銀行戶口曾處理大額現金,與其入息不符。
聆訊周四(9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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